编者按:财税【2016】46号文的出台,为村镇银行"营改增"工作指明了方向。但因细则尚未出台,地区税务部门在理解中存在差异。深圳银行业协会及时了解情况,为村镇银行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了行业"代言人"的角色。
5月9日上午,深圳银行业协会庞宗英副秘书长、龙岗鼎业村镇银行赵军行长与协会姚懿城主管代表协会村镇银行工作委员会到深圳市国税局沟通村镇银行营改增相关问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文),村镇银行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深圳国税局与村镇银行就是否可按简易征收3%的税率执行,理解上存在差异。由于深圳地处经济特区,目前已无农村地区,但是深圳8家村镇银行仍主要为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后续沟通,协会村镇银行工作委员会赵军主任还向深圳市国税局提交了村镇银行相应的银监局批复文件和公司章程,力证村镇银行在提供支农支小金融服务方面的政策依据。经过多轮沟通,深圳市国税局同意深圳市各村镇银行在提交相关文件备案后,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此次简易计税方法的落实,不仅为村镇银行减轻了税负,而且也减少了人力物力投入,有效调动了村镇银行支农服务积极性,更好地支持深圳本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供稿:深圳银行业协会 姚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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