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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召开“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公共基础科目考试大纲”论证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07-01-16 作者: 来源: 浏览:497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在2006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试点考试的基础上,中国银行业协会2007年将推出公共基础科目考试,目前正在对2006年8月8日公布的考试大纲征求意见稿进行最后修订。2007年1月上旬,受中国银行业协会委托,工、农、中、建、交共5家银行,以及山东、黑龙江、湖北、辽宁等地银行业协会相继组织召开公共基础科目考试大纲论证会。

    2007年1月11日,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主任郭晶带领起草公共基础科目考试大纲的专家团队赴济南听取山东省银行业协会组织召开的考试大纲论证会。来自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以及邮政储汇局、济南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人力资源部门各层次的业务骨干参加了本次会议。郭晶秘书长首先对公共基础科目考试大纲的定位、内容及框架进行了介绍。他指出,公共基础科目考试是中国银行业协会从行业自律的角度设计的、针对所有银行业从业人员的入门考试;考试内容分为银行知识与业务、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银行业从业人员道德操守等三大部分。与会人员在对各机构从业人员现状进行介绍的基础上,主要针对考试大纲的内容、结构和适用性,以及参加考试的具体对象进行了深入讨论。会上,大家充分肯定了资格认证工作的重要意义,纷纷表示对公共基础科目考试的推出寄予厚望。

    本次会议准备充分,成效显著。下一步,中国银行业协会将根据各行及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召开论证会的有关情况组织专家进一步修改考试大纲,并抓紧出版相关的辅导教材,以便参加首次公共基础科目考试的考生更好地复习备考。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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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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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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