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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召开公共基础模块考试大纲研讨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06-12-14 作者: 来源: 浏览:542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06年12月13日,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召开公共基础模块考试大纲研讨会议。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资格认证办公室主任郭晶主持会议。

    此次会议在8月8日资格认证办公室公开发布大纲(征求意见稿)、广泛征集社会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大纲作进一步修订,来自银行监管机构、商业银行、科研院所的专家们对公共基础证书的定位和考试大纲等相关问题积极发表看法,初步达成共识。

    专家们认为:公共基础模块的建设要考虑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基本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要考虑金融业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不同需求,借鉴国外资格认证项目经验,注重实操性、前瞻性原则,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开发公共基础模块。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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