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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金融专业委员会组织召开一届二次常务委员会会议暨办公室主任会议

编辑: 发布时间:2019-12-19 作者: 来源: 浏览:978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1213,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在北京召开一届二次常务委员会会议暨办公室主任会议。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主任金淑英及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首先审议通过了消费金融专业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总结2019年,专委会在吸收新会员入会,完善组织建设、加强监管沟通、开展行业交流和培训、推进信息共享和对外宣传、组织课题研究和发展报告编写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得到常委单位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会议讨论确定了专委会2020年度重点工作事项及分工安排。会议对组织机构与监管的交流活动,制订行业自律公约和服务规范,增设法律合规工作组引导行业合规发展、编写年度发展报告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和意见,并要求专委会办公室结合监管要求和行业情况,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金淑英专职副主任指出,2019年是专委会成立的第一年,在监管和协会的指导下,在常委单位和全体成员单位的积极支持下,专委会的工作务实且富有成效。2020年,专委会要进一步加强成员单位与监管部门沟通,充分发挥桥梁和助手作用;继续搭建行业学习和交流平台,积极组织专题培训和主题研讨;针对行业共同关注的问题,大力开展课题研究;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努力提升行业正面形象,更好地发挥专委会的平台作用,推动行业合规稳健、持续健康的发展

    



金秘.jpg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主任金淑英讲话


会议现场.jpg

会议现场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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