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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订《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19)》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9-12-26 作者: 来源: 浏览:10421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09年国务院批准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以来,经过10年的发展,消费金融公司已成为我国消费信贷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为全面展示中国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效,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金融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写了《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19)》(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共八个章节,梳理总结了消费金融公司发展背景及趋势、面临的政策环境和行业环境,以及风险防控、金融科技、融资发展、践行社会责任和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等,并深入分析了消费金融公司的未来发展趋势,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观点,为消费金融公司向高质量转型提供参考依据。

《报告》将由中国金融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欢迎各会员机构积极征订,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采用黑白印刷,定价32元/册。

二、各单位可通过中国金融出版社网站和移动端二维码进行书籍订购,中国金融出版社负责书籍的寄送和款项收取工作(订购地址请点击下方链接)。请各单位安排人员与中国金融出版社联系,做好订书、汇款及收书等相关工作。

三、请各单位于2020年1月31日前确定订购数量并下单。

 

    订购地址:http://go.cfph.cn/plugin.php?id=nds_books&action=newsales&bid=785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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