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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经纪专业委员会一届四次全体会议在上海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5-06-12 作者: 来源: 浏览:37711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张亮致辞
第一届货币经纪专业委员会主任陈刚董事长讲话
会议现场
    2015年6月2日,中国银行业协会货币经纪专业委员会一届四次全体成员会议在上海召开。货币经纪专业委员会5家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会议,中国银行业协会张亮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第一届货币经纪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陈刚董事长主持。
    张亮副秘书长在会议上总结了货币经纪委员会的成立背景、发展历程和主要工作,对货币经纪行业2015年发展提出展望。她指出,中国银行业协会自成立至今,一直秉承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的宗旨,致力于完善行业自律、维护行业权益、搭建交流平台、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及各级监管部门对协会平台寄予了更多的期望。目前,协会共成立了24家专业委员会,对促进各业务领域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货币经纪专业委员会成立三年来,围绕行业自律、依法依规维权、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和探索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2015年,面对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货币经纪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市场各方对货币经纪定位和作用在认识上还有较大差别,从业人员专业水准参差不齐,缺乏规范稳定的人才流动机制等,业务发展外部环境也有待改善。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在协会平台上,携手齐心,沟通协作,统一做好行业自律、维权、协调等工作,将货币经纪业务纳入规范有序运行的轨道。
    会议听取了货币经纪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蔡广龙总经理对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进行总结,主要包括召开同业交流会,在行业数据的发布原则及方法、外汇期权佣金定价原则、签署债券产品经纪服务协议、针对普兰金融服务公司涉足货币经纪行业业务进行维权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并在具体落实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委员会2015年度工作计划,将解决基金行业付费问题,推动适时修订《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通过中银协平台进行数据分享,加大行业特色服务的宣传以及做好货币经纪专业委员会换届工作作为2015年工作重点,并落实了具体工作分工。
    各成员单位共同回顾自律公约的贯彻执行情况,讨论了修改建议,并就近期沟通基金行业收费情况进行了总结,对长远收费进行规划。最后,张亮副秘书长对委员会2015年重点工作,如自律公约的修订、数据报送和发布、行业特色宣传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指导。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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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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