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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举办法律风险防范高级研修班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7-12 作者: 来源: 浏览:8591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银行业法律风险防范高级研修班开班仪式

余学军第一副秘书长在开班仪式上讲话

原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委员、民法室主任姚红授课

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傅郁林授课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王闯博士授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张雪楳博士授课

北京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福勇博士授课

工商银行消费者保护部主任李金泽博士授课

中国银行廊坊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刘英红博士授课

    中国银行业2013年度法律风险防范高级研修班于7月1日至5日在廊坊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开班,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一副秘书长余学军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全国银行业从事维权、法律等专业共计150余人参加研修。本次研修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大学、北京仲裁委员会、银行业等国内知名专家到班授课。课程涵盖消费者保护法、新民诉法、金融纠纷仲裁、金融纠纷审判热难点(物权担保、票据、银行卡等)问题、长臂管辖与银行业法律风险防范等内容。研修期间参训学员还开展了银行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关问题座谈交流。
    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一副秘书长余学军出席开班仪式讲话中指出:开展银行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题培训有利于保护银行业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有利于保护广大银行业客户合法权益,更有利于银行业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发展。银行业从事维权和法律工作人员法律素养的提升不仅是当前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需要,也是银行业维权及法律人员职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余学军副秘书长还对参训学员提出一些学习期望和基本要求。
    本次研修班培训班突出特点是内容新颖、详实、实用,教学内容既有国内最新立法解读,也有银行业诉讼司法实践问题探讨,同时兼顾国内外法制发展实际,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在教学之余,培训班还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工作交流。在组织培训班过程中,协会维权部实施严格管理,认真组织考试考核,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提供充分的后勤保障,培训主办者与承办单位密切配合,协同工作,为参训学员提供了较好的学习平台,受到了广大学员的好评。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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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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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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