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

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课题组赴北京、上海等地调研

编辑: 发布时间:2010-01-27 作者: 来源: 浏览:676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143_20100127090118_wqoyz.jpg

陈远年秘书长在上海调研

143_20100127090116_ict00.jpg

周永发第一副秘书长在北京调研

    2010年1月14日至23日,由中国银行业协会陈远年秘书长、周永发第一副秘书长分别带队赴北京、上海、西安、济南就《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公约(修改稿)》与地方银行业协会及其部分会员银行相关工作负责人、基层网点人员调研,课题组成员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本次调研听取了4家地方银行业协会及会员单位对《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公约(修改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就部分章节的修改与会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并就其可操作性认真听取了基层网点人员的意见。

    按照工作计划,课题组将根据调研反馈意见,进一步对《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进行修改、完善。中国银行业协会拟于近期完成该项课题研究工作的项目评审,并提交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审议。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关闭

学习贯彻中央金融

关闭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在线教育

关闭

中国银行业杂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