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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银行业协会召开个人住房贷款及车辆分期业务调研座谈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25-05-27 作者: 来源:山西省银行业协会 浏览:1751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5月27日,山西省银行业协会组织省内大型银行山西省分行、各股份制银行太原分行、山西农商联合银行、晋商银行、山西银行等共20家机构个人住房贷款、车辆分期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调研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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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机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个人住房贷款及车辆分期业务目前业务发展情况、市场形势、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了热烈讨论并达成了初步共识。各行一致认为,过度的“内卷”竞争将损害整个行业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对于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反对以任何形式向房地产开发商、房产中介机构、物业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支付佣金或权益;对于车辆分期业务,规范定价合理性,推动汽车分期业务回归服务本源。

下一步,省银行业协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充分采纳各行的意见建议,向监管部门汇报后,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贷款及车辆分期业务,有效防范相关业务领域风险,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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