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惊人速度攀升,已成为刑事案件中增长最为迅猛的类型。作为非接触性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之所以能够实施,是因为有庞大的支撑电诈活动的黑灰产从业者,通过出租出售银行账户、贩卖个人信息等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支持。
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为契机,以保护客户财产安全为目标,通过全面加强打防管控措施,推动打击治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二、主要做法
为防范信用卡卡片作为直接接收电诈资金的账户,该行信用卡中心建立并持续完善符合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特征的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机制。通过采取交易事中阻断与账户管控的多类型组合防范措施,根据账户风险等级,采取实时拦截、延迟支付等差异化手段,保护客户资金安全。
以罗某涉诈账户为例:
(一)账户预警管控
客户账户于2025年1月11日19时48分发生一笔49988元的非本人入金,因入金额远超客户账户欠款及信用额度、入金交易对手非客户常见还款人、入金后产生大额溢缴款等原因,触发疑似涉诈模型预警并采取只收不付管控措施。
(二)风险核查
为避免误伤,该行信用卡中心采取“技防+人防”措施提升管控精准性。模型管控后,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客户核实交易情况,并对客户账户进行风险核查。在与客户核实过程中,因客户存在无法说出入金交易对手且无法解释入金原因等可疑情形,该行信用卡中心判定交易存在风险。依据涉诈风险工作要求,维持客户账户管控措施,保护客户资金安全。
三、取得成效
(一)及时风险管控,避免涉诈资金转出
该行信用卡中心模型预警管控当天20时16分,公安对该客户账户发起冻结;该客户账户在国家反诈中心通报的2025年1月涉诈名单内。以上验证信用卡中心反诈预警管控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涉诈资金存在快进快出特征,经查询,该账户在管控当天19时56分发生4998.91元出金消费,因账户已被信用卡中心及时管控,斩断了资金流转链路,为后续公安机关挽回受害人资金提供了保障。
(二)协助资金返还,挽回受害人损失
2025年4月10日,长春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向该行信用卡中心发起《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返还决定书》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协助返还通知书》,要求将罗某账户冻结的受害人资金返还至指定账户,减少受害人资金损失。
四、经验启示
(一)面对电信网络诈骗产业化、技术化升级的严峻挑战,银行需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及时有效地保护客户财产安全。
(二)持续提升对模型建设与技术的迭代,通过加上对外部技术型犯罪的研究,开展针对性的攻防演练,以提升前置性防控能力。
(三)加速与公安等外部机构对接,敏捷引入具备分析与识别价值的外部数据用于监测与预警,同时,结合不同客群特征与区域风险形势,搭建更精准的模型监测体系。
(四)结合风险特征,继续探索将该工作机制复用于其他非法交易风控场景,如反洗钱、打击黑灰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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