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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关于“电子智能服务推广宣传月”活动的总结报告

编辑: 发布时间:2017-09-21 作者: 来源: 浏览:677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的统一部署和贵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青岛市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细则>的通知(青银协发〔2017〕26号)》要求,8月1日至31日,青岛银行组织全辖分支机构开展了“电子智能服务推广宣传月”主题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活动有序开展。
    我行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第一时间成立由分管副行长任组长,总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电子智能服务推广宣传月”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由总行专门设计制作、统一配发宣传物料,统筹协调全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知识宣传工作,从机制上确保活动有序、规范开展。
    二、创新宣传形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结合传统媒介,发挥营业网点主阵地作用。
    以分支行营业网点为主阵地宣传普及金融知识。一是通过厅堂展示、柜面提醒、LED标语、发放折页等方式,从“安全使用电子银行,享受高效便捷服务”角度出发开展宣教活动。二是在条件具备的网点设置公众教育区,设置明显标识、丰富各项服务和宣传设施、资料配置,提高公众咨询宣传服务质效。三是组织骨干人员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走进社区、企业、学校、乡村等,在商圈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立宣传台,主动为客户普及使用电子渠道服务的注意事项,把安全使用电子智能服务的知识送到了广大市民、社区居民和金融消费者身边。
    (二)发展新兴媒介,开发新媒体渠道广泛宣传。
    顺应网络媒体时代的传播特点,青岛银行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推动金融知识宣传活动的深入化、系统化和持续化。积极利用“青岛银行”“青岛银行电子银行”等微信公众号,以及“青岛银行”官方网站等新媒体渠道向社会公众推送金融知识,8月份共推送金融知识十余篇。针对当前多发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社会热点案例推行“订单式”、“靶向式”、“体验式”宣教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面向消费者进行金融法律知识普及,提升宣传活动趣味性、互动性、受众面和覆盖度。
    (三)创新宣传平台,借力社会资源扩大宣传覆盖面。
    为了最大范围扩大金融知识普及范围,青岛银行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不断创新金融知识普及方法,通过与青岛广播电台、青岛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合作,开展社区纳凉晚会、艺术节等多项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地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将社会公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与公众教育有效结合起来,不断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水平。
    三、统筹协调联动,宣传活动全面铺开。
    8月活动期间,青岛银行严格按照贵会要求,组织全辖员工立足网点,切合实际,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开展了全方位、立体式、多维度的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在8月份“电子智能服务推广宣传月”活动中,我行参与宣传网点122家,发放宣传折页上万份,有力解答公众疑问,切实开展相关活动,达到预期效果。我行将在下一阶段活动开展中严格按照贵会要求,主动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倡导消保文化,创新宣传手段,增强服务理念,在全辖积极开展“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工作,建设常态化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6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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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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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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