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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关于“支付结算账户使用安全宣传月”活动的总结报告

编辑: 发布时间:2017-09-21 作者: 来源: 浏览:809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的统一部署和贵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青岛市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细则>的通知(青银协发〔2017〕26号)》要求,7月1日至31日,青岛银行组织全辖分支机构开展了“支付结算账户使用安全宣传月”主题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一)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优化制定活动方案
    接到贵会开展普及金融万里行活动通知后,我行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行领导在办公会上作出重要批示,第一时间成立了由陈霜副行长任组长,由总行各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的青岛银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活动管理办公室设在总行消保部,统筹协调全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知识宣传工作,从机制上确保本次活动有序、规范开展。同时,针对本月“支付结算账户使用安全宣传月”的主题,由总行运营管理部牵头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对活动的主题、要点、职责、分工等尽可能细化,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专题会议落实精神,明确7月活动要点
    为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我行2017年“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在7月份主题活动启动日前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本月宣传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要求各分支机构和总行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并对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活动内容进行了部署,确保活动有计划、按步骤进行。
    (三)专门设计统一宣传,配置相关宣传资料
    总行统一聘请专业广告公司专门设计制作了“支付结算账户使用安全宣传月”活动专用宣传折页,并统一配发至青岛市各网点以及异地分支行,支持和保障活动的开展,确保整个宣传活动的一致性。
    二、多种渠道,创新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立足网点,充分发挥传统渠道宣传作用
    结合7月份“支付结算账户使用安全宣传月”的主题,为了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确保活动实效,青岛银行自活动启动日始,在全辖所有的LED显示屏上滚动显示“强化账户分类认识,保护您的资金安全”、“强化支付结算安全,保护金融环境稳定”等宣传标语,并在显着位置摆放宣传折页和账户使用安全知识宣传片,利用厅堂营销渠道提醒每位到访的客户时刻注意自身账户安全,ATM转账明确资金用途,保护自身支付信息安全,同时,加大对非法买卖账户、冒名开户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的宣传力度,严明利害关系,严防冒名开户、金融诈骗等案件的发生。
    (二)扩大宣传,积极利用新兴媒体大力传播
    为扩大宣传活动范围,我行充分利用官网、微信等新兴传播媒介,通过“青岛银行”和“青岛银行电子银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推送金融知识,内容涵盖新版人民币鉴别方法等人民币基本常识,向公众宣传介绍I类、Ⅱ类、Ⅲ类账户的区别,账户实名制管理、转账限额管理、第三方支付安全性等问题,使居民提高资金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三)调动业务骨干,充分做好行内外宣传
    一是结合地域优势,在各大社区开展支付结算账户使用安全普及活动。如利用账户安全宣传片的放映将当前金融案件具体形象地展现;设立宣传台,发放账户使用安全宣传材料;借助大型社区场地设置固定咨询中心,在宣传金融知识的同时向居民解答各类日常问题。二是由业务骨干身披绶带,手拿宣传折页,向群众宣传支付结算知识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移动金融支付途径,倡导安全合规的支付方式;同时还对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有关的知识进行宣传,并结合实际案例,向广大群众揭示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的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提醒提高风险意识,守住大家的“钱袋子”。三是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结合目前出现较为频繁的账户诈骗问题进行重点讲解和提示,同时向居民发放我行的联系卡片,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可以随时与我们进行联系,方便协助居民识别相关账户安全的问题。
    三、统筹协调,全行联动,全面推进宣传活动
    自活动启动开始,青岛银行严格按照贵会要求,组织全辖员工立足网点,切合实际,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开展了全方位、立体式、多维度的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在7月份活动中,我行参与宣传网点122家,发放宣传折页上万份,有力解答公众疑问,切实开展相关活动,达到预期效果。我行将在下一阶段活动开展中严格按照贵会要求,抓严抓实,加强宣传,切实做好普及金融知识工作,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8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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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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