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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商消金: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

编辑: 发布时间:2025-03-25 作者: 来源: 浏览:2061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包头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 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包金办发〔2025〕20 号),蒙商消费金融公司积极组织开展2025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成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实施“线上+线下”立体化宣教工程,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工作。

一、线上多渠道宣传,拓展受众范围

公司充分利用线上平台,积极传播理性消费、适度消费的理念,助力消费者远离欺诈、非法集资等金融陷阱。一是设计制作相关图片、海报,丰富传播手段,以生动直观的形式提醒消费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金融消费氛围;二是在线上发布宣传软文,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线上渠道密集发布《“征信修复”骗局:心急贷款反被骗,警惕虚假广告陷阱》《金融知识普及民众,警惕“代理维权”陷阱》《警惕 “债务减免” 陷阱,金融借款背后的风险》《警惕“代理维权“陷阱,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警惕“征信洗白”骗局,守护您的信用财富》共5篇宣传软文,内容采用案例解析、风险提示、法律解读相结合的形式,语言通俗易懂,有效提升公众金融知识获取效率。

二、线下多形式宣教,深化权益保护渗透

一是公司选派8名业务骨干参加包头银行业协会组织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线下宣传活动。通过悬挂“保障金融权益,助力美好生活,蒙商消金在行动”“凝聚社会力量,守护消费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横幅,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的宣传折页、解答居民金融知识等方式,提升社会公众理性维权的意识,提高防范金融风险能力。二是公司职场开展“3·15”宣传活动。利用公司电子LED屏滚动播放活动期间宣传口号、职场醒目位置张贴活动海报、前台展位摆放教育宣传资料等方式,号召公司员工观看学习,持续引导全员加强诚信观念,推动形成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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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商消费金融公司将持续践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不断普及金融知识,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为消费者提供专业贴心服务。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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