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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公益慈善自律约定》发布辞(自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单位、 中国农业银行董秘 李振江)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6-28 作者: 来源: 浏览:3561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3年6月28日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新闻界的朋友们:
    上午好!
    现在由我发布《中国银行业公益慈善自律约定》。
    为进一步深化“责任银行 和谐发展”的银行业社会责任理念,完善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倡导会员单位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慈善活动,促进银行业公益慈善事业规范化发展,自律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了《中国银行业公益慈善自律约定》。《自律约定》结合会员单位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实际情况,经多次调研、征询民政部门、研究机构及会员银行的意见和建议,各会员单位协商一致,并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第三届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员单位开展公益活动和慈善事业自觉遵守本自律约定。
    《中国银行业公益慈善自律约定》共分四章24条,由总则、自律约定、慈善捐赠的管理和附则组成,内容涵盖金融服务、抗灾重建、定点扶贫、助力教育、支持文化体育事业、支持环境保护事业、开展志愿者活动、公益慈善产品创新、设立专项基金、公益慈善信息披露,以及对外慈善捐赠管理的原则、程序、内容、方式、管理机制等方面内容。
    《中国银行业公益慈善自律约定》的发布,第一次以自律约定的形式对全行业开展公益慈善活动进行了规范,推动了银行业公益慈善事业制度化建设,将进一步规范各会员单位对公益慈善活动的管理,促进银行业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充分表明银行业以实际行动践行“责任银行 和谐发展”社会责任理念的自觉性,彰显了银行业将服务经济与普惠金融相结合,努力实现价值创造与奉献社会有机统一的自信心。
    我们相信通过《中国银行业公益慈善自律约定》的发布,必将引领全行业进一步深化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开展公益慈善事业,提升会员单位对公益慈善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水平,推动中国公益慈善事业透明度的提升和公信力的建设,逐步建立起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健康有序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为银行业合规有序、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谢谢大家!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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