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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防范非法金融系列十九 | 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中国网财经共同搭建《行业同心聚力防非 共守人民财产安全》专栏

编辑: 发布时间:2026-06-18 作者: 来源: 浏览:123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深入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落实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中国银行业协会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下,开展 2026年“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活动。与中国网财经共同搭建《行业同心聚力防非 共守人民财产安全》专栏,加强“防非”品牌建设,加大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正面宣传力度,精准揭示非法金融活动的共性风险特征和新型话术套路,切实提升防非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强化全民防非意识和主动拒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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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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