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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城市商业银行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划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6-25 作者: 来源: 浏览:12626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中国银行业协会城市商业银行工作委员会在协会的统一部署下,在监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 根据城商行成员单位诉求和工作需要,围绕“自律、维权、协调、服务”四项核心职能, 及时有效地为成员单位提供专业高端服务,促进城商行稳健持续发展。今后工作规划及重点如下:

  一、积极开展城商行入会工作,力争145 家城商行全部成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发挥桥梁作用, 联动地方银行业协会,协助监管部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提出有关城商行改革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建议,搭建成员单位与监管部门及各级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交流的平台。

  三、针对损害成员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维权行动。

  四、建立与媒体的交流、对话与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导向作用,不断优化城商行发展的外部环境。

  五、组织召开城商行年会,研究城商行改革发展过程中热点、难点问题,探索创新发展思路,促进成员单位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

  六、组织品牌评选活动,引导做好服务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为成员单位争取更多宣传渠道和窗口。

  七、建立健全业务、信息、技术的沟通机制,促进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八、组织成员单位赴国内、国外进行考察、学习、调研、培训,借鉴国内外银行成功经验做法,提高城商行公司治理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九、组织高管培训和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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