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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城市商业银行工作委员会简介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6-25 作者: 来源: 浏览:127082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中国银行业协会城市商业银行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城商行委员会”)由协会现有城商行会员单位组成,第一届常委会主任为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

  城商行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成员会议,全体成员会议的执行机构为常务委员会,对全体会议负责。常务委员会常委单位经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连选可以连任,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两届。城商行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常务副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第一届常务委员会主任单位为北京银行,常务副主任单位为上海银行,副主任单位为江苏银行。城商行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协会中小银行服务部。

  城商行委员会以促进城商行金融机构稳健持续发展为宗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经济金融政策,整合成员单位资源,畅通成员单位相互沟通渠道,配合有关部门维护成员单位合法权益,维护城商行金融市场秩序,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

  城商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为:

  (一)按照银行业自律公约制定实施细则,督促城商行成员单位合法合规经营,维护行业间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合规文化建设。

  (二)针对损害城商行成员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维权行动。

  (三)协助监管部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提出有关城商行改革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等方面的建议,协调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系。

  (四)协调城商行成员单位之间关系,建立健全业务、信息、技术的沟通机制,促进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五)加强与社会各界沟通,引导社会舆论,维护城商行金融机构声誉,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六)组织高管培训和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七)承办协会委托办理的事项。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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