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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联社召开全省农合机构2011年上半年经营分析(视频)会议

编辑: 发布时间:2011-08-29 作者: 来源: 浏览:5398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7月26日,广东省联社召开了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11年上半年经营分析(视频)会议。会议通报了全省农合机构2011年上半年经营和改革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当前通胀压力的严峻性以及宏观紧缩政策的持续性,采取措施加强风险管理;二是珠三角及各地市城区联社要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三是高度重视新监管要求对农合机构带来的经营压力;四是各机构要切实完善内控管理、强化内部约束,消除内控管理隐患。

    会议还通报了全省农合机构上半年信贷投放情况并布置了下半年信贷管理工作:一是继续加强超比例大额贷款管理,确保年底实现贷款集中度压缩目标;二是继续加强涉农贷款的投放,确保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三是继续加强贷款新规政策贯彻执行,确保年内按新规走账比重达到80%以上;四是继续加强重点领域信贷风险防控,确保信贷资金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五是继续加强信贷创新"三个十"工程的实施推进,确保年底专营中心覆盖面有较大提高;六是继续强化不良资产压降工作,确保年底全省不良贷款占比降至5.3%;七是继续强化信贷管理系统的上线推广,确保年底前信贷管理系统覆盖面达到80%;八是继续加强"三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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