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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荣!山东农信“人才贷”“新型职业农民贷”获评优秀金融产品

编辑: 发布时间:2020-10-21 作者: 来源: 浏览:457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联合印发《关于2020年度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优秀金融产品获奖情况的通报》(济银发〔2020〕157号),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人才贷”、兰陵农商银行“新型职业农民贷”被评为“2020年度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优秀金融产品”。山东农商银行是唯一一家两种产品获此殊荣的金融机构。

 

人才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金融支持人才就业创业是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初,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人才支持体系,完善创新创业人才扶持机制。为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带动作用,省联社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山东银保监局有关政策要求,创新推出“人才贷”信贷产品。截至9月末,省联社指导全省农商银行对接高层次人才2500余户,授信92户、金额3.02亿元。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分别对济南农商银行、烟台农商银行推广“人才贷”支持小微企业科技转化予以报道。

 

“人才贷”是农商银行向服务辖区内省级(含)以上高层次人才或其长期所在企业发放的,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等资金需求的无抵押、无担保贷款。贷款对象是省级(含)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或其长期所在的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青岛市)注册的企业。个人承贷的,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实际资金需求、贷款用途及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企业承贷的,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资产负债、信用状况、贷款用途及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产品具有针对性强、贷款额度高、纯信用、免担保、还款方式灵活、实行风险补偿等特点。
“人才贷”在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满足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融资需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带动全省农商银行信贷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省联社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贷”推广工作的通知》,不断优化“人才贷”产品,持续推动解决各类人才“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建立全方位对接模式。加强与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对接,建立资源互通共享机制,指导各地农商银行主动对接当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重点用人单位,协调相关单位定期向农商银行推送本地、本单位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名单,一户一策制定金融服务方案。

 

扩大支持范围。实施优惠政策,优先办理期限3年、1000万元以下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利率较同类产品下浮1-2个百分点。畅通办贷渠道,简化贷款手续,优化业务流程,实行限时办贷,对“人才贷”业务优先支持、优先审批,依据项目进度和用款情况等实际需求分类制定还款计划。

 

强化业务保障。加强宣传推介,全省农商银行联络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共同搭建业务合作平台,通过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广播、微信公众号、现场宣讲等方式,结合“百行进万企”活动,广泛宣传推广“人才贷”。建立高管人员包靠服务机制,班子成员分工包靠高层次人才企业,在信贷支持的基础上,提供现金存取、转账汇款、生活缴费、交易结算等一揽子金融服务。

 

“新型职业农民贷”是兰陵农商银行深入贯彻省联社党委“123456”总体工作思路,以兰陵县实施乡村振兴“四雁”工程为契机,以“提高农民、扶持农民、富裕农民”为目标,于2018年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群体在全国率先推出的贷款产品。该产品放贷快、利息低、无抵押、无担保,让新型职业农民身份成了真金白银,一经推出便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认可和喜爱。截至9月末,已收集新型职业农民及上下游客户信息3675户,授信3127户、金额5.48亿元。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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