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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2021年下半年黑龙江和福建地区(含厦门)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编辑: 发布时间:2021-09-27 作者: 来源: 浏览:3933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根据黑龙江和福建地区的疫情防控形势,为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办公室”)经过慎重研究,并报请相关部委同意,决定取消2021年下半年黑龙江地区(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和福建地区(福州、泉州、漳州、武夷山、三明、莆田、宁德、龙岩和厦门)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制度规定,对于2021年上半年考试有关科目成绩合格并已报名参加2021年下半年黑龙江和福建地区(含厦门)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相关科目有效成绩延长至下一次考试。


二、上述考区2021年下半年已报名缴费的考生,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将在本次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届时会有短信告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三、其它考区将随各地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如遇疫情突发状况不能正常组织考试,将另行公告。


以上调整给相关考生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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