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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发第一副秘书长应邀出席香港银行学会2009年度会员大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10-07-05 作者: 来源: 浏览:229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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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6月29日,香港银行学会2009年度会员大会在港举行,我会周永发第一副秘书长应邀出席大会,并为香港地区获得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CCBP)公共基础和个人理财科目证书获得者颁发证书。

    2009年7月14日,中国银行业协会与香港银行学会签订合作协议,正式启动资格互认机制,确认分别由两会颁发的"个人理财资格证书"及"专业财富管理师文凭第一阶段--理财策划文凭"为互认资格,并举行了多次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成功搭建起了两地金融人才交流与互动的平台。

    中国银行业协会将与香港银行学会不断探索,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促进同业间的优势互补,推动两地金融人才的对话与流动,加深交流合作,为实现两地银行业的繁荣稳定与互利双赢打下坚实的基础。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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