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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7-13 作者: 来源: 浏览:3432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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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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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再平专职副会长向李晓鹏副行长颁发聘书

    2009年7月6日,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在京召开。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12家金融租赁公司代表参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秘书长陈远年,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陈琼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冯红主持。

    金融租赁在拉动社会投资、加速技术进步、促进消费增长以及在完善金融市场、优化融资结构、降低金融风险等方面具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在国际上已发展成为仅次于资本市场、银行信贷的第三大融资方式。2007年3月,银监会颁布实施了修订后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资质要求的商业银行和其他机构设立或参股金融租赁公司。两年多来,一批商业银行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已经设立或正在积极筹备设立金融租赁公司。随着这些新鲜血液的注入,我国金融租赁的业务模式和市场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金融租赁行业已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是由银监会监管的全部12家金融租赁公司共同发起成立的,旨在加强同业合作,维护行业权益,鼓励有序竞争,提高金融租赁的社会认知度,推动金融租赁业务科学发展。该委员会的成立,是我国金融租赁行业不断发展壮大,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组织机构。中国工商银行全资子公司——工银租赁有限公司当选为第一届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工商银行副行长、工银租赁董事长李晓鹏当选为第一任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主任,华融租赁、建信租赁当选为副主任单位,民生租赁、江苏租赁当选为常委单位。会上,各家金融租赁公司签署了《联合租赁合作公约》,依托协会平台,共同推进在联合租赁领域的业务合作。

        链接:杨再平专职副会长在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李晓鹏副行长在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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