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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再平专职副会长出席2009 亚太金融高峰论坛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7-13 作者: 来源: 浏览:324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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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出席2009亚太金融高峰论坛并发言

    2009年7月11日, 2009亚太金融高峰论坛在京举行,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应邀出席了此次论坛。

    作为论坛指导单位领导代表之一,杨再平专职副会长以“打造公众信赖的友好型银行”为主题向大会致辞。他指出,银行业的特殊重要地位决定了其非同一般的社会责任,近年来,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承担社会义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积累了一定的公众信赖基础,较好地把握了“责任、诚信、创新”的重要性。但就长期发展而言,决不应满足止步于此,应向公众信赖的友好型银行转型。所谓公众信赖的友好型银行应是以客户为中心、负责任、讲诚信、重服务、有创新、求合作的银行,它将成为银行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最后,杨会长表示中国银行业协会将与会员单位一起,携手推动中国银行业朝着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前进,共同打造公众信赖的友好型银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民建中央原主席成思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出席了此次论坛并做专题演讲。与会的还有银行、投资、保险行业监管部门的领导和高管人员以及金融领域的专家学者。

        链接: 杨再平专职副会长在2009亚太金融高峰论坛上的讲话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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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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