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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与香港银行学会正式签订资格互认合作协议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7-16 作者: 来源: 浏览:367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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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与香港银行学会正式签订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互认合作协议

    2009年7月14日,中国银行业协会与香港银行学会签订合作协议,正式启动资格互认机制,确认分别由两会颁发的“个人理财资格证书”及“专业财富管理师文凭(CFMP)第一阶段—理财策划文凭”为互认资格。协议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会长姜建清先生及香港银行学会会长王冬胜先生代表签署,并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王华庆先生、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先生及两地银行业高层共同见证。

    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中国银行业协会和香港银行学会在资格互认机制上逐渐走向常规化。在协议安排下,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个人理财资格证书”和香港银行学会颁发的“专业财富管理师文凭(CFMP)第一阶段—理财策划文凭”实现互认资格,中国大陆和香港的金融从业人员可通过该机制取得“双资格”。

    互认协议明确,中国银行业协会直接认可香港银行学会专业财富管理师第一阶段内地版的“理财策划文凭”;香港银行学会专业财富管理师第一阶段香港版“理财策划文凭”持有人在成功通过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公共基础”一门考试资格后,便可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个人理财”专业证书;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个人理财”专业证书持有人在成功通过“银行及理财策划规例”香港版考试后,便可取得香港银行学会“专业财富管理师”第一阶段香港版“理财策划文凭”。

    在签字仪式上,银监会纪委书记王华庆先生指出:“资格互认的实质是人才的互认,此次互认必将为高质量国际金融人才输入内地搭建桥梁,同时为内地金融专业人才提供更广阔的国际平台,促进内地与香港两地金融人才实现优势互补,从而有利于整合大金融资源、增强金融机构活力、稳固发展金融创新,有利于加深金融合作,以人才一体化带动金融一体化,实现两地银行业的繁荣稳定与互利双赢。”他希望两地金融界以资格互认为契机,继续推动更广泛金融合作,为两地经济金融稳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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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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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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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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