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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2021年银行业好新闻”

编辑: 发布时间:2022-01-12 作者: 来源: 浏览:1426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新闻媒体、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行业正面宣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唱响银行业迈进“十四五”、奋进新征程的主旋律,提升银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银行业协会连续第10年开展年度“银行业好新闻”评审发布活动。


2021年度评审活动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央级、主流媒体征集,得到广泛响应、踊跃推荐。经由政府、监管部门领导,高校专家及行业内经济学家共10名组成专家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开展评审。并在往年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项目设置,更精准地聚焦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分“普惠金融”“保障民生”“服务三农”“创新发展”四个类别,媒体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132件作品荣获“2021年银行业好新闻”,发挥了突出有力的典型示范作用。


2021年的行业宣传中,广大专家学者专注研究、解读政策、聚焦热点、建言献策,为助力新时代银行业科学稳健发展,发挥了新闻舆论导向引领作用。巴曙松、贝多广、李建军、曾刚、程实、娄飞鹏、温彬、刘佳宁、刘春彦、郑路等10位专家荣获“2021年银行业引领型新闻宣传专家”。


附件:“2021年银行业好新闻”优秀作品.docx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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