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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办公室主任会议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9-01 作者: 来源: 浏览:2508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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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8月25日,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银行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办公室主任会议。工行、中行、建行、交行、光大、招商、浦发、民生以及中国银联9家成员单位的银行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以及各课题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确定银行卡委员会办公室内设五个日常工作小组,民生银行任战略规划组组长单位;工商银行任业务管理组组长单位;建设银行任风险防范组组长单位;交通银行任市场规范组组长单位;光大银行任公众服务与宣传组组长单位。与会代表认真研究了工作小组的组成、主要职责以及今年第四季度的工作重点,并表示将认真落实银行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加强协调与合作,共同推动银行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会议还对成员单位普遍关注的银行卡重点问题及课题研究工作进行了讨论。

    会议通过的内设工作小组方案使银行卡委员会组织架构及任务分工更加明晰,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及目标的实现打下了坚实基础。本次会议的召开将有助于银行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将会继续发挥团队协作精神,力求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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