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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期“金融业务与热点问题讲习班”在京举行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8-28 作者: 来源: 浏览:2622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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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举办第七期“金融业务与热点问题讲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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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裁 胡继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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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金融租赁公司航空金融部董事总经理 刘浩然

    2009年8月28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在京举办了第七期"金融业务与热点问题讲习班"。本次讲习班由银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同志主持。华融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裁胡继良和工银金融租赁公司航空金融部董事总经理刘浩然应邀出席,并就"金融租赁"主题分别做了精彩演讲。来自16家媒体的18位新闻工作者参加了本次讲习班。

    胡继良总裁把专业理论与多年从业经验相结合,介绍了金融租赁业务的基本知识及其在我国的发展情况。随后,刘浩然总经理对飞机租赁的相关知识进行了生动翔实的讲解。最后,演讲嘉宾回答了与会人员的提问并与参会媒体进行了深入交流。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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