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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风险协会(GARP)官员来访

编辑: 发布时间:2005-12-22 作者: 来源: 浏览:9491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05年8月23日下午,全球风险协会(GARP)主席理查德.安波斯特立克、风险学院负责人戴维斯、数字图书馆负责人当诺胡先生等一行5人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国际关系部主任会见。外方此行目的是在中国建立银行风险管理认证考试制度,在培训、考试方面寻求合作。

    全球风险协会是国际上最大的金融协会组织之一,它组织的金融风险管理师(Financial Risk Manager,FRM)认证考试近年来得到国际金融界的高度认可,获证会员从97年的108万发展到2004年的5,726万。协会机构有风险会员协会、风险管理研究中心、风险学院、数字图书馆。

    理查德先生介绍了FRM认证的实施和与印尼合作的情况。风险协会与印尼政府合作,结合当地金融监管特点为印尼设计了5级考试认证体系,风险协会的理念和具体要求融合在5级考试之中。第一级是监管基本知识,第二级是银行市场风险,第三级是银行财务风险,第四级是信用机操作风险,第五级银行监管高级管理。印尼政府采用行政推动方式,强制执行。一个优秀人才通过全部5级考试需要120小时(15天)的培训,证书由GARP和印尼方共同签署,效力等同GARP的证书。获得证书者每两年进修一次。对于外方的介绍,协会领导表示了极大的兴趣,双方进行了认真而详细的讨论,下一步准备就借鉴印尼做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银行业风险管理认证制度开展进一步合作达成了意愿。外方答应3周左右时间提交一份建议书。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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