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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财会委员会在京召开《银行业协会财务工作指引》课题终审汇报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16-11-14 作者: 来源: 浏览:3368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6年11月14日,中国银行业协会财会委员会在京召开《银行业协会财务工作指引》课题终审汇报会。中国银行业协会财务总监赵濛、财政部会计司相关领导、银监会财会部魏洪涛处长、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领导等出席了本次会议。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了汇报会。会议由财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艾亚萍主持。

    中国银行业协会财务总监赵濛指出,银行业协会作为银监会领导下的行业自律组织,是行业监管的重要辅助力量,在规范和约束银行业经营管理方面发挥着有效的补充作用。但目前监管部门在民间非盈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规定尚存在空缺,一定程度造成了财务管理上的困惑,尤其是地方银行业协会,由于历史遗留的制度问题,财务工作成为协会治理上的老大难问题。根据银行业协会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结合审计署对银行业协会财务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中国银行业协会于今年3月启动了《银行业协会财务工作指引》课题项目,并于8月召开了地方银行业协会财务工作座谈会,深入了解各地方协会的财务管理情况。经过3个多月共同努力,课题已取得初步成果。这次成果汇报会将通过倾听监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内容,指出问题,夯实成果,从而有效推动协会财务管理工作实质性提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努力当好监管部门助手。

    课题组负责人汇报了《银行业协会财务工作指引》研究成果,扼要阐述了银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工作的背景意义、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费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并提出了研究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与会专家一致认可《银行业协会财务工作指引》取得的研究成果,认为指引体现了中国银行业协会对内部管理的重视,在业务上不断精益求精的追求。指引强化了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费用管理,将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很好地结合起来,成为本课题的亮点。同时,专家们也建议应对课题进一步整合,增加对财务报告的分析,尝试探索协会资产配置、负债担保等指引性规范,强化对会计管理尤其是预算管理的方面的研究,可以适当充实协会内部控制规范的内容。

    与会代表还围绕协会财务管理进行了深入探讨,为今后工作明确了方向。课题组表示将尽快根据建议进行修改,协助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地方协会开展相关培训,最终实现财务管理制度在全国银行业协会范围内经过合法程序批准后应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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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财会部魏洪涛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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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财务总监赵濛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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