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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举办“商业银行‘十三五’期间改革发展”研讨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15-10-22 作者: 来源: 浏览:2292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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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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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副局长廖媛媛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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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主任、交通银行发展研究部总经理连平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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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陈远年出席会议

    2015年10月21日下午,中国银行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举办了“商业银行‘十三五’期间改革发展”研讨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秘书长陈远年,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副局长廖媛媛,以及委员会24家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四十余人参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交通银行发展研究部总经理连平主持。

    会上,廖副局长首先从监管部门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十三五”期间银行业面临的新挑战,并指出银行业应该坚持安全、效率、创新、开放、协同五大原则,继续推进机制体制改革,适应经济新常态,更好地适应市场,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

    随后,来自五大行、政策性银行、邮储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部分城商行的代表先后发言,围绕“十三五”期间银行业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展望,各行“十三五”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工作介绍,国家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三五”规划总体情况和各行“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后续委员会办公室将总结会议成果,提炼各行观点,编制专题文件,以期取得更好的效果。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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