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协会动态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公益慈善自律约定》 引领行业公益慈善事业规范化发展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6-28 作者: 来源: 浏览:298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3年6月28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2012年度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暨社会责任工作表彰会,会上第一次面向全行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公益慈善自律约定》(以下简称约定),标志着中国银行业慈善公益事业管理逐渐趋向成熟,走向规范。
    发布《约定》旨在进一步完善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倡导会员单位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慈善活动,促进银行业公益慈善事业规范化发展。《约定》从金融服务、抗灾重建、定点扶贫、助力教育、支持文化体育事业、支持环境保护事业、开展志愿者活动、公益慈善产品创新、设立专项基金、公益慈善信息披露,以及对外慈善捐赠管理的原则、程序、内容、方式、管理机制等方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公益慈善活动进行了规范。
    《约定》的出台,充分表明银行业以实际行动践行“责任银行 和谐发展”社会责任理念的自觉性,彰显了银行业努力实现价值创造与奉献社会有机统一的自信心。据统计,2012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公益慈善投入总额14.6亿元,资助公益慈善项目2,402个,资金投向了援助弱势群体、支持教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关注特殊人群、保护文化遗产等领域。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约定》,必将引领全行业进一步深化可持续发展理念,逐步建立起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健康有序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为银行业合规有序、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银协发[2013]67号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公益慈善自律约定》的通知点击下载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关闭

学习贯彻中央金融

关闭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在线教育

关闭

中国银行业杂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