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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入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银行业200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编辑: 发布时间:2008-12-04 作者: 来源: 浏览:362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中国银行业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导力量,在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企业社会责任既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全球化背景下对其自身经营行为的道德约束,也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生活质量从而推进可持续发展的承诺。   2007年,在银监会带领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关注和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鼓励。

    为促进各会员单位全面深入履行社会责任,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首次编写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包括主要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内的51家会员单位(详见《报告》附件)积极参与,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情况和特色向社会一一展现。

    在中国银行业改革开放30年之际,我们向社会公开发布《中国银行业200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以此作为中国银行业成长历程中的一个里程碑,更希望借此机会,增强与社会各界的广泛交流,在履行社会责任的道路上,相互借鉴,共同促进。

    2008年是充满机遇与挑战的一年。中国银行业协会将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继续全面履行企业公民责任,努力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更多贡献!

    附件:《中国银行业200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点击下载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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