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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专业委员会第三届第一次常委会议在北京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3-11-18 作者: 来源: 浏览:745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3年11月12日下午,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卡委会”)第三届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卡委会11家常委单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卡委会常务副主任、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副首席执行官徐瀚主持,卡委会主任、交通银行副行长侯维栋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冯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第三届银行卡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组成名单的议案》,审议并通过了《第三届银行卡专业委员会工作计划》和《第三届卡委会内设工作小组方案》,各工作小组负责人就工作组的计划进行了详细介绍。
    冯冯红副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卡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要依靠全体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建议在借记卡条线也派驻人员至卡委会办公室,以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的服务成员单位。
    侯维栋主任在讲话中对新一届卡委会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各组工作计划应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把各成员单位最关注的问题、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及近期内能够取得突破的问题作为后续工作的重点。
    二是各成员单位要深化课题研究,共同应对来自支付清算业务的进一步放开、第三方支付市场的混乱和互联网企业涉足金融业务等方面的挑战。
    三是要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合作,避免同业之间的不规范竞争,共同维护银行卡行业的健康稳健发展。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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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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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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