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

委员会

银行卡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第七次常委会议在北京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3-11-18 作者: 来源: 浏览:699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3年11月12日上午,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第七次常委会在北京召开,卡委会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常委单位借记卡部门相关负责人,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冯红及协调二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卡委会常务副主任、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总裁杨科主持。
    会议通报了银行卡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有关情况,讨论了《第二届银行卡专业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了《信用卡宣传片、动画片与漫画创作与传播方案》,各工作组进行了工作总结,并针对Visa等国际卡组织申请入会事宜进行了充分讨论。
    冯红副秘书长充分肯定了第二届卡委会的工作,并向借记卡条线的负责人介绍了卡委会的工作机制,希望借记卡条线能充分利用卡委会平台,同时希望新一届卡委会继续保持前两届的优良传统,为全体成员单位服务,为银行卡产业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关闭

学习贯彻中央金融

关闭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在线教育

关闭

中国银行业杂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