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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第四次办公室主任会议在北京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3-10-31 作者: 来源: 浏览:7278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3年10月25日下午,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第四次办公室主任会议在北京召开,卡委会常委单位借记卡部门相关负责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冯红及协调二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银行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裁程清亮主持。
    会议通报了银行卡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有关情况,讨论了《第二届银行卡专业委员会工作报告》,并对第三届卡委会工作重点及工作组的设置进行了充分讨论。
    冯红副秘书长介绍了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机制,并指出,专业委员会的宗旨是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并充分发挥桥梁作用,搭建会员单位与监管及政府有关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交流的平台,反映会员单位的共同诉求,同时在制定行业标准、规范操作、防范风险以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银行卡委员会包含信用卡和借记卡两个条线,前两届,在全体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信用卡条线在市场规范、行业宣传、建言献策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果,换届后,第三届卡委会应引导借记卡条线充分利用银行卡委员会平台,为行业解决共性、实际问题;同时,要加强两个条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为银行卡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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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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