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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金融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提振消费 防范风险”主题交流活动

编辑: 发布时间:2025-04-30 作者: 来源: 浏览:937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的文件精神,落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工作要求,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消费金融专业委员会)于近期开展了提振消费 防范风险”主题交流活动。来自招联消金、兴业消金、杭银消金、蚂蚁消金的4家机构代表做了主题发言。来自三十家消费金融公司的近60名代表参加了交流活动。

兴业消金的副总裁杜一谦、杭银消金风险条线负责人段美宁、蚂蚁消金场景业务部总经理裘荣华、招联消金的反欺诈经理雷慧兰分别围绕“促进惠民生促消费有机融合”“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强风险防控”“丰富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欺诈风险的预警与防控”等主题,做了深入浅出的介绍与分享。

下一步,消费金融专业委员会将继续搭建好行业信息交流平台,促进行业间的沟通与合作,切实做好行业实践成果的总结和正面宣传,讲好行业故事,认真落实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展消费金融 助力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项工作。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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