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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金融专业委员会简介

编辑: 发布时间:2018-11-26 作者: 来源: 浏览:13508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金融专业委员会 (以下简称"专委会")成立于2018年10月17日,是中国银行业协会领导下,为加强同业合作、鼓励有序竞争、搭建沟通桥梁、实现行业自律,促进消费金融行业健康发展而成立的全国性消费金融自律组织。


    经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及其它与消费金融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在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后,承诺遵守《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金融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即可成为消费金融专委会成员。专委会的宗旨是维护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提升消费金融的社会认知度,促进消费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专委会将积极承担消费金融市场参加者和政府监管部门的联系纽带,促进消费金融行业开展交流与合作。


    专委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成员会议,由专委会全体成员组成。专委会下设常委会,常委单位由全体成员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常委会设主任1名、专职副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专委会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专委会的工作职责:

(一)履行消费金融行业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责;

(二)宣传与推行消费金融理念,深化交易各方对消费金融的理解;

(三)规范中国消费金融市场,促进消费金融业务操作的标准化,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四)收集、公布相关统计数据,建立消费金融信息交流平台,促进会员间的沟通与合作;

(五)研究与消费金融相关的法律、会计、税务、监管等政策,并推动相关政策的建立和完善;

(六)举办消费金融的培训、论坛、研讨会和国际交流等活动,与国内外机构广泛合作;

(七)承办监管部门委托办理的事项;

(八)承办协会委托办理的事项。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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