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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财会热点问题研讨会暨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三届二次常委会顺利召开

编辑:财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01 作者:财委会办公室 来源:财委会办公室 浏览:1001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财委会”)组织召开银行业财会热点问题研讨会暨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三届二次常委会。中银协第一副秘书长杨洸、银保监会财务会计部会计监管处处长程轶出席会议。财委会35家常委单位代表通过线上及线下方式参会。


 杨洸第一副秘书长在致辞中指出,银行财会工作要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要深刻领会日前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要持续推动会计职能实现转型升级,服务银行业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在坚持防范风险、有效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杨副秘书长肯定了财委会过去一年各项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希望财委会能够立足新的更高历史起点,配合监管部门不断强化协会平台与监管工作的联动协同,持续服务好会员单位,不断推进行业专业水平提升,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银行财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会上,全体常委单位集体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财委会常务副主任、中国银行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董宗林从五个方面汇报了财委会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副主任单位代表中国工商银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杜后扬汇报了财委会2023年工作计划。在财会热点问题交流讨论环节,各常委单位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财会数字化转型的实践与成果、绿色金融对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的影响、管理会计实践、理财产品会计核算等相关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交流探讨,并提出相关诉求及政策建议,中国银行资深财务经理李小龙代表主任单位针对共性问题分享了做法与经验。


 此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了会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与信息共享,为财委会2023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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