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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城商行流动性互助合作机制的倡议书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3-09 作者: 来源: 浏览:43031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在利率市场化、大资产管理、企业融资多元化、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建立科学高效的流动性管理模式,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不仅是关系一家银行持续稳定发展乃至生存的大事,也是维护我国金融稳定全局的基石。为了积极主动应对未来市场变化,未雨绸缪,防范风险,我们在此发出如下倡议:
    加强双边和多边的流动性互助合作
    各城商行秉承“协同创新、优势互补、互利合作、共赢发展”的宗旨,遵循自愿、平等和市场化原则,建立流动性互助合作关系,共同应对新形势下流动性管理的挑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相互之间的流动性需求,在出现短期和紧急流动性需求时,互相提供支持。在遵守本行同业授信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相互授信。我们坚信,只要大家都献出一点关爱,城商行群体就能凝聚起强大的力量,更好的应对新形势下流动性管理的挑战!
    做好自身流动性管理
    牢固树立市场化经营理念,主动保持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平衡,提高个体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稳健运营,为城商行群体又稳又快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集腋成裘,聚沙成塔。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城商行美好家园,为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繁荣稳定贡献力量!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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