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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启动申购

编辑: 发布时间:2020-10-15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浏览:390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10月13日,厦门银行启动申购。厦门银行公告显示,该行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64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7.71亿元。

 

该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根据双方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71元/股,投资者将按6.71元/股在10月13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厦门银行”,股票代码为“601187”,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780187”。

 

公告显示,厦门银行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64亿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7.7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3225.02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7.39亿元。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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