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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世纪》周刊不实报道的严正声明

编辑: 发布时间:2011-07-21 作者: 来源: 浏览:700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农村信用社是支农服务的主力军,承担着支农金融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广大农民获取金融服务的主要渠道,地位和作用不可替代。2003年深化改革试点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各地农村信用社着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金融服务能力建设,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大幅化解历史包袱,核心竞争力和健康度显著提升,运营安全稳健,支付能力充足,整体面貌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已经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目前,这类机构营业网点数量占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数量的39%,资产占我国银行业总资产的11%,发放了全国农户贷款的78%,并承担了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面向广大农户的国家政策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是我国农村地区机构网点分布最广、支农服务功能发挥最为充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新世纪》周刊2011年28期刊发的《中国银行业破产立法重启》一文,无视近年来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无视农村信用社整体运营稳健的客观事实,编造了"农村信用社濒临破产的不在少数","近3000家农信社经营情况较好的不到十分之一"等不实言论。该文发表后,被部分媒体以"九成农信社濒临倒闭"为题大量转载,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扰乱了农村信用社的正常经营,严重侵犯了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是我国金融的核心。金融安全是我国经济安全、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擅自编造、散布农村信用社濒临破产的不实言论,是严重扰乱金融市场、危害我国经济金融安全乃至社会稳定的行为,性质十分恶劣。为此,银行业协会代表全体农村信用社会员单位提出严正声明,要求《新世纪》周刊对此次不实报道行为郑重进行公开道歉,并保留对其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也希望有关记者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恪守新闻职业道德,以事实为依据,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前提下进行客观公正报道。

   

                                                            中国银行业协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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