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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召开银团贷款产品创新推广及交流会议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9-02 作者: 来源: 浏览:6561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3年8月28日下午,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银团委员会”)在北京召开银团贷款产品创新推广及交流会议。银团委员会13家常委单位以及渤海银行、北京银行、金杜律所、君合律所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银团委员会业务创新组组长单位中国银行代表、银团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孙凌龑主持。
    国家开发银行等8家银团委成员单位分享了本行在推进银团贷款创新的经验,介绍了本行银团创新型产品和正在研究的业务模式。各参会代表踊跃发言,深入研究和讨论了银团贷款产品内涵创新、分销渠道创新、业务模式创新等内容。
    本次会议促进了银团贷款创新理念和实务的推广,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将进一步促进我国银团贷款业务更好地发展。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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