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

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积分管理办法

编辑: 发布时间:2013-10-22 作者: 来源: 浏览:4473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中国银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机制,促进专业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专业委员会的日常运作,依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及联席会议管理暂行办法》及《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积分管理的宗旨是褒奖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以下行为:引领行业发展;具备高度的社会公益事业心;胜任专业委员会的组织和领导职责;有效执行协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制度、规范及工作计划;对行业发展及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支持和参与程度较高等。
    第三条 积分管理是客观评价成员单位对行业发展的贡献程度,真实记录和统计各成员单位参与和支持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情况,倡导和鼓励各单位以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为己任,严格履行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和主动承担专业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 积分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客观透明。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所属专业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

                      第二章 积分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 积分对象为协会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单位、特邀会员。任一单位在专业委员会工作中满足积分条件,可获得相应积分,各单位获得的单项积分累加,记录在该单位名下。积分越高表明该单位对行业发展及专业委员会工作的贡献度越大。
    第七条 积分内容主要包括:
    (一)担任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副主任单位、常委单位的予以积分。
    (二)派驻人员到协会秘书处专职从事专业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的予以积分。
    (三)根据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担任专项工作组、课题组组长单位、副组长单位及组员单位的予以积分。
    (四)按照会议规格安排相应级别人员参加年会、论坛、发布会、全体大会、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会、工作组会议、课题组会议等的予以积分。
    (五)委员会相关制度规定或通知要求上报的统计报表、材料等,能按时、准确提交的予以积分。
    (六)认真完成委员会重要专项工作,如产业报告、专题报告、调研报告等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予以积分。
    (七)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的予以积分。
    (八)以上未包含的工作或对行业及专业委员会工作有特别贡献的,根据协会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提议,结合各委员会实际情况给予积分。
    第八条 积分试行标准详见附件。

                        第三章 积分管理
    第九条 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建立积分管理台帐,根据规则和日常工作情况及时登记成员单位的积分,汇总统计成员单位的总积分。
    第十条 积分统计情况将适时或定期向成员单位公布。
    第十一条 协会及专业委员会适时通报表彰积分优胜的成员单位,并在评比、委员会任职等情况下,考虑各有关单位的积分情况。各单位应对其代表部门的工作业绩给予相应地肯定和表彰。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修改和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积分按年度计算,下一年度重新开始计算。

    附件: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积分标准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关闭

学习贯彻中央金融

关闭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在线教育

关闭

中国银行业杂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