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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泛资产管理时代下的资产托管业务持续规范稳健发展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3-04 作者: 来源: 浏览:127668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2年是我国经济最为波动和股市疲弱的一年。在国内投资、出口拉动和消费三驾马车整体减力的情况下,2012年我国GDP增速持续回落,加之国内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缺陷的集中暴露,国内股市整体走势弱于全球。然而借助于的信托资产和以固定收益为主银行理财的高速成长,2012年我国资产托管行业仍保持继续快速增长的势头,截止2012年末我国托管资产余额达22.4万亿元,同比增长58.3 %,资产托管正在成为传统商业银行资金供应商向直接融资综合金融服务商转变的桥头堡。
    更为重要的是,经过三年多发展,中国银行协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已成为我国银行托管业界探索托管业务发展规律、研究托管问题、与监管部门沟通解决托管难题的最佳平台,成为谋求托管业务发展机遇、规范业务运作、促进托管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渠道。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的领导及成员单位全力配合下,2012年我国资产托管行业自律管理硕果累累:
    —— 完成我国首份资产托管行业发展报告的编写、发布和出版,首度展示了我国资产托管行业14年发展过去、现在与未来,彰显了托管机制在我国现代金融制度建设中发挥的强大生命力。
    —— 面对多元的资产管理机构、多种的金融监管机构、多重的金融监管政策,首次将资产托管行业作为整体,编制我国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以期从制度上统一规范我国资产托管业务发展。
    —— 在构建电子化的国内托管行业统计分析体系的基础上,针对托管业务创新与发展,研究托管行业的统计范围、统计指标与口径,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
    ——为提高托管运作的系统支持度,加强与中证登、中债登和上清所的沟通,持续优化相关系统的自动化功能,提升托管处理效率。
    —— 积极推动并完成中登公司与托管银行、管理人的证券资金结算协议洽谈、修订与签署工作。
    —— 完成修订托管行业自律公约,着手建立国内托管从业人员标准、托管标准合同等行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2012年也是我国密集出台推动各类资产管理发展政策的一年。继券商创新大会后,中国证监会出台了支持券商行业创新的11项措施,10月中旬中国保监会颁发了13项保险新政,业内盼望已久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终于破冰,《基金法》修订版也于2012年末如期颁布,一系列金融监管法规的出台与监管政策颁布和实施,正在开启我国资产管理与资产托管快速发展的新纪元!
    展望2013年,托管委员会将抓住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直接融资加速的历史性机遇,力推七项行业自律发展工作:一是牵头完成制定和实施《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从制度上统一规范商业银行各项资产托管业务。二是继续组织编发《中国资产托管行业发展报告(2012)》,从托管市场发展、政策演变、行业研究等侧面,展示2012年我国资产托管业务全貌及发展趋势。三是根据资产托管业务发展和业务分析的需要修订《托管统计信息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托管行业统计分析的规范性与科学性。四是加强与托管业务相关监管机构、托管清算相关参与方沟通和协商,持续优化中债登、上清所等外部应用系统,提高托管运营效率、降低营运成本。五是建立托管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体系,编写托管从业人培训教材,着手培训银行托管从业人员。六是完善托管服务与业务流程,制订股权投资基金托管等服务标准化,完善冻结违约客户证券等流程,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托管业务流程。七是学习和借鉴国际托管银行先进经验的同时,研讨国外托管模式下的信息系统建设等托管课题研究。
    我们坚信,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成员单位继续不懈的努力下,本委员会将忠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在发展资产托管业务过程中,充分发挥托管银行所拥有的信息披露、数据统计与合规把控等资源,当好监管者的好助手;忠实履行资产安全保管、对投资全程监督等托管职责,当好委托人的好管家:持续创新产品与服务,高效清算,准确估值、科学评估、控制运作风险,当好受托人和管理人的好搭档,推动我国直接融资和资产托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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