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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汽车金融专业委员会简介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5-10 作者: 来源: 浏览:2775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中国银行业协会汽车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成立于2014年6月,是中国银行业协会下设分支机构,依照《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和《中国银行业协会汽车金融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委员会的宗旨是维护银行业、汽车金融业和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提升汽车金融公司的社会及市场认知度,促进汽车金融公司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委员会共有成员单位25家,覆盖中国汽车金融公司全行业。

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成员会议,由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8家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单位1家、副主任单位4家、常务委员单位3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包括:(一)组织制定并贯彻落实汽车金融公司行业自律公约,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制度体系;(二)宣传与推行汽车金融理念,深化市场对汽车金融的理解;(三)组织研究汽车金融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协助政府和监管机构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四)收集、反映汽车金融公司业内意见和建议,与监管机构或其他业界组织进行沟通与协调;(五)收集、公布相关统计数据,开展汽车金融公司信息共享工作,促进成员间的沟通与合作;(六)举办汽车金融业务相关培训、沙龙、研讨会等,促进汽车金融公司行业交流,助力提升汽车金融公司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培育和规范中国汽车金融市场;(七)完成协会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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