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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票据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5-01-23 作者: 来源: 浏览:40191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关于邀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票据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银协发[2014]130号

各会员单位:

    在中国银监会的关怀与支持下,中国银行业协会票据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票据委员会”)已正式设立(银协发[2014]103号)。为进一步提升为会员单位的服务效果,现将邀请加入票据委员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性质及宗旨

    票据委员会是中国银行业协会领导下的专业工作组织,依照协会章程和《中国银行业协会票据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票据委员会宗旨是完善银行业票据工作管理体系,推进中国银行业票据市场稳健、科学发展,促进银行业票据机构交流合作,维护银行业和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票据委员会的基本工作原则是“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协调服务、合作共赢”。会员单位可自愿申请加入票据委员会,无需缴纳入会费用。

    二、邀请对象

    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均可申请加入票据委员会。请各地银行业协会(公会)转发至辖内开展票据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省级农村信用联合社会员单位转发至本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等机构。

    三、会员单位享有的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提出全体会议议案的建议权;

   (三)对票据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的权利;

   (四)获取票据委员会提供的统计数据、研究报告和行业信息等资源的权利;

    (五)成员单位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四、会员单位承担的义务

    (一)遵守票据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全体会议及常务委员会决议;

    (二)自觉维护票据委员会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声誉;

    (三)关心支持票据委员会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活动;

   (四)及时提供与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和工作动态等材料;

   (五)成员单位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加入票据委员会程序

    会员单位自愿加入票据委员会,并按照要求填写入会申请表,经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入会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我会邮箱pj@china-cba.net

    请各会员单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同业交流。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010-66291163

    附件:《中国银行业协会票据专业委员会入会申请表》

 

2014年8月20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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