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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赴上海票据交易所交流座谈

编辑: 发布时间:2025-04-27 作者: 来源: 浏览:294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4月22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委员、副秘书长杨江英、票据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于飞一行到上海票据交易所交流工作。上海票据交易所党委委员、副总裁孔燕参加座谈并致欢迎辞。中国银行业协会维权部、票据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以及上海票据交易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座谈会上,双方围绕票据业务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票据业务服务实体经济做好“五篇大文章”、票据业务风险防控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交流了在法律制度研究、宣传培训、课题研究等方面工作成果。双方表示,将以此次交流座谈为契机,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推动票据业务服务实体经济开创新局面,共同为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票据智慧与力量。

代表合影.jpg

代表合影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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