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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银行业法律风险管理第三期高级研修班在京举办

编辑: 发布时间:2014-08-22 作者: 来源: 浏览:732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全国银行业法律风险管理第三期高级研修班在京举行

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书记介宏伟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刘向民讲授中美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合作背景与要求

银监会融资担保部副主任文海兴讲授当前我国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若干问题

研修班现场

全国银行业法律风险管理第三期高级研修班于8月11日至15日在北京举办。中国银监会融资担保部副主任文海兴、法规部处长张劲松,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书记介宏伟、维权部副主任董奇伟出席开班仪式。来自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银行业协会有关法律风险管理和维权工作负责人、业务骨干共计300人参加了研修班。

银监会法规部处长张劲松在讲话中肯定了中国银行业协会在银行业法律风险管理方面的工作成绩,剖析了当前银行业面临的问题与困难,希望参加研修班的学员能够认真思考,提高法律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水平。

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书记介宏伟在讲话中指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及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银行业机构国际化、综合化和集团化经营发展趋势不断增强,银行业机构面临的法律风险更具复杂性、更趋多元化。必须依靠高素质、专业过硬、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律队伍,为银行业务经营的守住风险底线,为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中国银行业协会一直把会员单位法律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作为工作重点,本期研修班的开班时机恰逢其时。他希望学员遵守研修纪律,通过本次研修提高业务水平高度,增强知识储备广度,提升理论指导实践效果。

在研修班上,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刘向民副司长、中国银监会融资担保部文海兴副主任分别讲授中美海外账户内税法案(FATCA)合作背景与要求、当前我国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等专题内容。来自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律师界及金融机构有关专家分别讲授银行卡纠纷相关法律问题、银行贷款担保机制设计、担保物权司法解释若干问题、银行业案件督办与网络协助执行有关问题、金融仲裁调解与金融纠纷解决过程风险控制、投融资市场创新业务法律纠纷处理、金融创新法律设计思考等内容。

本次研修班在组织过程中,协会实施严格管理,认真组织考核,为参训学员提供了较好的学习资源与环境,受到了广大学员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研修效果。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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