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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 设立“银行法治之窗”开展普法活动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3-12-16 作者: 来源: 浏览:784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各会员单位:
    为推动银行业“六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法律六进”普法主题活动,增强银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理念,面向广大金融消费者开展公益法制宣传和服务,在全社会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将于2014年起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网点开展设立“银行法治之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银行法治之窗”活动内容

通过会员单位推荐,中国银行业协会选定1000家(暂定)银行业经营网点作为首批“银行法治之窗”推广单位。由全国普法办、法律出版社免费提供展架、普法宣传资料与宣传纪念品。“银行法治之窗”展架维护及宣传品发放由银行业经营网点负责。

    二、“银行法治之窗”推荐方式

   (一)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银行总行均可推荐分支机构经营网点参与活动。

   (二)各地银行业协会(公会)可以推荐辖内经营网点参与活动。

   (三)会员银行总行、各协会推荐经营网点参与“银行法治之窗”活动,应按要求填写“银行法治之窗”推荐表,如有必要可附报文字性说明。各单位推荐营业网点的数量不限。

   (四)“银行法治之窗”推荐表电子版应于2014年1月31日前发至 fgw@china-cba.net,并同时将盖章的纸质表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11层中国银行业协会普法办公室(维权部),邮编:100033。

    三、“银行法治之窗”推荐基本条件:

    各会员银行总行、协会推荐“银行法治之窗”经营网点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自“六五”普法以来没有因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受到监管机构处罚。

    (二)经营网点的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

    (三)经营网点场所位于相对市中心位置,交通便利。

    (四)经营网点须指定联系人负责,承诺承担展架的日常维护及宣传品统计发放、宣传材料更新等工作,并定期向中国银行业协会或法律出版社反馈。

     四、“银行法治之窗”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会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对防范法律风险、强化依法合规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要加强与各地普法办的联系与沟通,积极组织落实“银行法治之窗”选择,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确保“银行法治之窗”收到实效。

    (二)主动支持,丰富内容。会员单位要高度关注“银行法治之窗”活动情况,积极为“银行法治之窗”提供宣传素材,积极参与“银行法治之窗”宣传活动,为推广“银行法治之窗”献计献策。

    (三)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各银行业会员单位要根据“银行法治之窗”开展情况,适时制定必要制度,明确“银行法治之窗”管理责任,及时报告“银行法治之窗”联系人变化情况,及时反馈银行业营业机构以及广大客户需求。

    联系人:肖妮(全国普法办)        010-65153432

            翁敏(中国银行业协会)    010-66291257

    附件:“银行法治之窗”活动推荐表

 

 

              全国普法办     中国银行业协会

 

 

                                         2013年11月26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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