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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消费者权益是维护整个银行业声誉形象的规定动作

编辑: 发布时间:2011-07-22 作者: 来源: 浏览:633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在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成立、第一届年会暨"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启动大会上的讲话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 杨再平
                                 (2011年7月22日·北京)
尊敬的宏宇主任、红灿会长、罗熹行长,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对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对当选委员会主任单位、副主任单位及常委单位的会员银行表示热烈祝贺,并对银监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部门领导到会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金融消费者保护已成为一项全球性热点议题。特别是在金融危机之后,更是得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一致关注。近年来,中国银行业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方式不断创新,服务种类不断增加,各类金融活动已广泛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使得金融与百姓生活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尤为重要。保护消费者权益不仅是监管机构的重要责任,也是行业协会的重要职能。因为会员机构中任何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单个行为和事件都可能损害整个行业的声誉和形象。保护消费者权益是维护整个银行业声誉形象的规定动作。消费者保护也是金融机构培育客户忠诚度,提升银行品牌价值、增强核心竞争力的现实需要,更是履行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我们应该从从战略高度来努力实践消费者权益保护。
    中国银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性组织,是金融消费者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桥梁和纽带,在推动银行业自律制度体系建设、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加强和改进银行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中国银行业协会先后制定并发布了《中国银行业零售业务服务规范》、《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等20多项行规行约,对提高银行业保护金融消费者意识,规范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每年中国银行业协会还会对外发布《中国银行业服务改进情况报告》和《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两项报告,总结介绍银行业在服务改进方面所做的努力及取得的成果,积极引领银行业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开展“百佳”、“千佳”创建评选和“打造最受信赖的友好型银行”两项活动,我会打造了一批旗舰网点,以点带面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使金融消费者享受到诚信友好、质价相符、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的现代化金融服务。我会还精心打造了热线服务平台,倾听金融消费者对银行业的服务诉求,切实解决了金融消费者的关注问题,充分发挥了协调服务职能。今年,我会还编写出版《银行服务百姓读本》和《走进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人读本》两本丛书,多角度、多形式地向金融消费者普及相关金融知识。希望通过这种形式更好地惠及百姓,让金融成为百姓提高生活品质的好帮手。
    应该说在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成立前,中国银行业协会在消费者保护与公众教育工作方面就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在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正式成立后,将会有一个更加专业的队伍引领银行业全面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携手全行业向公众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支持,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关系。各成员单位要严格遵守委员会工作规则、积极实施委员会工作计划、共同参与系列活动,切实承担起消费者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消费者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将于今天启动,这是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开展的第一项工作,也是继去年银监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共同开展的“公众教育日”活动后又一大型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整合资源,全面部署,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同志们,十二五为我国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让我们积极努力,共同携手,以消费者保护和公众教育工作为己任,为银行业长期健康发展、金融和谐稳定而努力。我相信,有银行、消费者、媒体、中国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大力支持和全面推动,就一定能够更好地服务广大消费者,就一定能营造更加美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就一定能为十二五中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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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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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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